《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同时,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在申请积分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都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个人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单位3年内不得代办积分申请;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而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则每条扣减150分。
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或使用“上海人社”APP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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