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最新打分标准,上海居住证120积分具体都有哪些?积分达标之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有哪些?赶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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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积分办理材料分为单位、个人、同住人三大类,下面就来看看具体的办理材料清单吧!
单位:
1、申报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
2、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打印)。
4、持证人身份证、户口簿。
5、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劳动派遣还需提供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6、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证)。
7、个人档案查阅情况(提供保管个人人事档案的机构全称)。
个人:
1、持证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紧缺专业办理提供岗位说明书)
2、持证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聘任表、岗位说明书
3、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聘任表、岗位说明书
4、技能类等级证书、岗位说明书、聘书
5、最近社保缴费证明(按社保基数加分办理人员需提供)
6、最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办理人员都需提供)
7、配偶本市户籍(双方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薄)
8、投资纳税:工商局(工商档案机读材料、公司章程)税务所(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证明、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验资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9、获奖证书复印件
同住人:
1、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办理材料:配偶
随员:双方结婚证、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不随员:双方结婚证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办理材料:子女
随员:户口簿、居住证、出生医学证明、双方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不随员:出生医学证明备注:
1、待业1年以上提供村委或居委出具的待业证明;
2、个人简历从首次就业前的毕业院校填写;
3、提供来沪前最后一家外省市工作的离职证明(无外省市工作的可不提供)。
以上就是上海居住证积分的办理材料,有了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单不仅录取排序会提前,对后期孩子中高考也有帮助。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居住证积分指标分为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持证人总积分值=基础指标分值+加分指标分值-减分指标分值。
基础指标:
1、年龄 (最高30分)
18-43岁:30分;
44岁:29分;
45岁:27分;
45岁往后每年减2分;
2、教育背景:(最高110分)
大专或高级:50分;
大学本科:60分;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90分;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100分;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110分。
注:但不是所有的学历都可以用来积分,以下学历不可积分,只算之前的学历:
以下学历可以积分:
国家认可的全日制高等学历
自考取得的符合规定的高等学历国家认可的成人高等学历
学籍地与履历地匹配的网教学历中央党校取得的高等学历
服役期间取得的军自考学历
以下学历不可积分:
继续教育类学历,三地不一致:即社保地、工作地、学历地,三地不同。
套读:两个学历在同一时间就读。
前置学历缺失:无前置高中或中专,就直接读了后面的大专,或本科。
学信网不可查(2002年前的除外)。
非服役期间获得的军校证书。
3、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最高140分)与学历二选一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15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3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6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中级职称:10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职称:140分。
想利用职称申请积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必须是可积分职称目录上的职称
所在单位需具备该岗位招聘资格
持证人必须在相关岗位从事相关工作
持证人以中、高级职称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注意:取得的职称须在上海的职称目录中,同时还要匹配公司岗位。
4、社保缴纳:每满1年积3分。
本项积分每年可累计无上限,但本项可积分的最大前提是不可出现断缴、补缴现象,一旦出现断缴、补缴,就须重新计算。
同时,社保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必须一致,且社保缴纳与个税缴纳情况也必须相匹配。
加分指标:
1、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高倍社保,最高120分)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0.8倍:加25分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1倍:加50分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2倍:加100分
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3倍:120分
2、紧缺急需专业(加30分)
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加30分
3、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最高120分)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最高分120分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最高分120分
4、投资纳税带动本地就业加分(最高120分)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5、特定服务领域与远郊重点区域加分
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远郊重点区域,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6、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7、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8、表彰奖励加分:
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加30分
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 :加60分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加110分
减分指标:
1、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减150分
2、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减150分
3、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减150分
一票否决制:
持证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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