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个税一直是落户上海的硬性要求,但一直是申请上海落户所困扰的问题,如果在上海落户过程中遇到重税的现象怎么办?出现多家单位同时缴纳个税导致“重税”该怎么办?会影响落户吗,重税应该怎么解决?快来看看个税重复缴纳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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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的清单中,存在两家及以上公司,在同一个月,都以“工资薪金所得”的方式缴纳个税。这种就是“重税”,或者称为“重复用工”。
正常情况下,每个人每月只能有一家公司以“工资薪金所得”的方式为其报税。而以“劳务薪酬”报酬可以有多家单位。
想要居转户,就不要出现上海和外地同时缴纳个税。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赶紧停掉一户以“工资薪金”方式申报的个税单位。
这要求家长要时时关注自己的税单情况,要及时发现重税、漏税等情况。
首先查看税单:确定是长期“重税”还是短期“重税"。
1、如果是短期重税
(1)如果是换工作导致的不会影响落户。
(2)如果是因为兼职公司的财务错把”劳务报酬“当成“工资薪金缴纳,由单位提供个税情况说明就可以了。
注意:如果是不知情或者被冒用报税导致“重税问题,可以去税务局举报或者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诉。
2、如果是长期重税
需要判断时间年限,以2019年为分界线:
(1)2019年之前的“重税”,需要去现在就职所在地的税务局进行合并报税,将欠缴税款和带纳金补齐,才能继续申请落户,且“重税”的这一段时间,不作为落户社保累计时间。
(2)2019年之后的“重税”需要在次年进行年度个税汇算清缴。
常见的有偷税漏税、个税不匹配、重税、重工四种情况:
1、缴纳社保,但是没有申报个税(也就是常见的偷税漏税)。或者在A公司缴纳社保,但是在B公司申报个税,且AB公司不是劳动派遣关系,如是,不符合。
2、缴纳社保的基数是一倍(假设),但是个税申报标准低于一倍(也就是常见的不匹配),如是,不符合。个别区域,个税申报标准高于社保水平也会说你没有依法申报。
3、两家及以上公司在同一个税申报归属月份同时按照工资薪金报税(也就是常说的重税),如是,务必立即停止。
4、目前国税、地税已完成合并,现在上海的税单能同时显示你在外地的个税(也就是常说的重复用工嫌疑,或异地挂靠嫌疑),如是,不符合。
1、断缴、漏缴可补,必须补到和社保基数一致。
2、重税需要合并报税,18年12月前的可合并报税操作。但19年1月至今,若发生重税问题,只能等次年年度汇算清缴操作。
3、积分申请下来之后,偶尔可以断缴,但是不要太长时间,以免影响自己办理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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