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上海最优落户片区,临港新区落户政策的不断优化吸引了大批高端人才的涌入。为了实现未来发展目标,临港新区提出了新的落户政策,具体有哪些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落户上海之前,先对自身条件进行一个评估:上海落户条件自测评定系统(点击查询)
1、居转户落户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缩短为5年或3年(新片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或2年)
(2)最近4年累计36个月缴纳社保基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或者中级职称按规定缴纳社保。
2、中级职称(五项)
(1)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专业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2)在本市被评聘为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且专业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3)取得本市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且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4)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
(5)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远郊卫生、教育、农业),且专业与所聘岗位相对应;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
3、激励条件(六项)
(1)持证期间获得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
(2)持证期间获得优秀农民工荣誉称号
(3)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专业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4)取得本市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且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款人员平均工资2倍
(6)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装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者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4、年限缩短条件
(1)在经新片区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作;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
(2)在经新片区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作;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
(3)在经新片区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作。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者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
(4)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5)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6)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者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5、缩短居住年限申报材料
(1)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函
(2)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个人基本情况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相应年限本市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6、居转户申报流程
(1)单位"三地"认证:
营业执照
最近一个月税收电子缴款凭证
办公经营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园区或开发主体证明
(2)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取得推荐函)
推荐函扫描件(完成个人和单位部分填写、签名及盖章)
个人基本情况表扫描件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对应年限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3)上海市自助经办系统申请:
用人单位持(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函),按现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4)办理落户
取得落户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1、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引进落户情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高层次人才
(2)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3)高技能人才
(4)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5)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2、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对个人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指定的经办机构,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办材料后,对于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现场受理。
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补齐相关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告知结果。
1、直接落户
(1)全国范围内的应届博士生,任何专业
(2)上海高校或研究所毕业的应届硕士生,任何专业
(3)全国范围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应届硕士,任何专业
(4)除上海以外的全国范围内"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应届硕士,仅限一流学科
(5)北大、清华、同济、交大、复旦、华东师大(清北+4所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任何专业
(6)上海"双一流"高校应届本科生,在临港用人单位工作的
2、打分落户
不在以上范围内的其他高校应届本科、硕士生,需要打分超过72分才可落户临港。目前,南汇新城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直接落户打分时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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