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投靠落户政策,和上海人结婚几年可以落户?

时间:2023-08-29 16:35:53 阅读: 评论:0 作者:

上海投靠落户政策, 比较常见的是上海投靠落户是夫妻投靠,此外是外地户籍与上海户籍结婚,正常情况下要10年才能申请落入上海户籍。上海夫妻投靠落户都需要哪些材料?夫妻投靠落户有哪些条件?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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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海人结婚:落户条件

 

婚姻登记条件
 

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落户基本条件
 

1、夫妻投靠落户方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得有刑事犯罪记录;
 

注:计划生育政策现阶段主要是出生证早于结婚证以及超生3个以上不符合要求。
 

2、夫妻双方的结婚年限必须是连续的,若中间出现离婚情况,需要从再次结婚之日重新开始计算时间;
 

3、持有上海市本地户口的配偶一方必须有房,且其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另一方落户入住。
 

和上海人结婚几年可以落户?夫妻投靠落户上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夫妻投靠落户政策成功落户上海的话,必须符合婚姻登记和落户基本条件。
 

上海夫妻投靠落户政策2023:投靠落户条件

 

1、结婚满10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年满35岁,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注意:投靠方必须同时具备结婚满10年、年龄满35周岁的条件。
 

2、结婚满7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结婚满5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上海夫妻投靠落户政策2023:两地分居落户条件

 

夫妻分居投靠落户上海,快速落户上海
 

夫妻一方是上海户口,结婚后异地工作三年,就能申请(一定要异地工作),虽然异地工作这条对于夫妻来说不是那么友好。但比普通的居转户要快得多,熬个三年也无妨。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等、以及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市政府认可的其他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含相当级别)。
 

2、在外地的配偶系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3年(以取得本市户籍起算)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3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上海夫妻投靠落户政策2023注意事项:

 

1、申请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得投靠。
 

2、夫妻结婚的年限,以《结婚证》上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起算。再婚(复婚)的,以最后一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计算。
 

3、非农业户口申请人须提供无业或退休凭证,即:无业人员提供上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或者户籍地县级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未缴纳或个人灵活就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等证明退休的材料。
 

4、本市知青、支内、支边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申请投靠本市配偶的,必须提供本市上山下乡、支内、支边的原始依据,其生育的子女申请投靠本市配偶的,还需提供与其父(母)子女关系的有效凭证。
 

6、外省市人员投靠本市残疾人配偶的,申请人须先经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批。
 

上海夫妻投靠落户申请材料

 

必备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原件):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以下凭证只需提供一种):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3、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6、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7、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2)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书》
 

(3)离异再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再婚的还应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8、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
 

9、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材料;
 

10、申请人户籍地无业凭证或退休凭证(申请人系农业户口人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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